根据《邵阳学院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》(邵院政字〔2026〕7 号)、《关于做好 2026 年秋季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》(邵院教通〔2026〕48 号)文件要求,结合我院智能建造、测绘工程、城乡规划专业招生属性、人才培养目标、实训教学条件与办学实际,特制定本学院 2026 年秋季本科转专业工作方案。
一、组织领导
成立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,统筹资格复核、考核组织、成绩核算、名单公示、材料报送全流程工作。
组 长:肖才远 黄雄伟
副组长:刘桂江 杨期柱(常务) 向泽
成 员:曾永革 吕敏 赵芳 曾艳 刘涛涌 阳令明 曾梦熊 李西 肖成池 唐后乐 李品 邓集铉
主要职责:
(1)制定、公示本院转专业全部细则;
(2)完成学生资格复核、笔试、面试组织;
(3)核算成绩,择优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;
(4)公示考核成绩、拟录取名单,受理学生咨询与异议申诉;
(5)按时整理全套纸质、电子材料,按期报送教务处学籍科。
二、转专业基本条件与原则
(一)申请转专业的学生,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:
1.思想品德良好,学习态度端正,学业基础符合转入专业培养要求;
2.遵守校纪校规,无正在生效的纪律处分;
3.身体条件符合拟转入专业培养及体检相关要求,能够适应转入专业教育教学;
4.入学已满一学期;
5.在校期间转专业次数未超出学校规定限制,无其他不符合转专业规定的情形。
(二)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能转专业:
1.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(含中外合作办学、专升本、公费师范生、免费医学生、楚怡工匠计划、对口招生等),在招生时国家有相关规定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;
2.新生入学注册未满一学期,或者从外校转入的;
3.未实施新高考改革省份的文、理专业不得互转;
4.在校期间已转过 1 次专业的;
5.处于休学、保留学籍、保留入学资格期间,或按规定应予退学的;
6.以艺术、体育类录取入校申请转入非艺体类专业的;
7.其他违反国家、省及学校相关规定,有失公平公正或影响人才培养秩序的情形。
(三)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,按相关规定予以优先考虑,不占用专业常规转入计划:
1.退役后复学,因自身情况确需转专业的;
2.休学创业后复学,或在校创新创业成果显著(符合以下条件之一),因自身情况确需转专业的:
(1)自主创业:作为法定代表人、核心股东(前 3 名)创办企业,完成工商注册,且入驻学校创业孵化基地,正常运营 6 个月以上(有规范财务记录、银行流水等)。营业收入≥10 万元;或获得政府创业投资、天使投资、风险投资等社会融资≥20 万元;或带动就业人数≥5 人(以缴纳社保为准);
(2)科研成果: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发明专利、实用新型专利授权;或作为第一著作权人获得软件著作权;
(3)竞赛获奖:在 “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”“金种子杯”“挑战杯”“创青春” 等权威创新创业大赛中,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(前三核心成员)、国家级奖项(前五核心成员)。
3.因身体、学业等特殊困难,确不宜在原专业继续学习,且符合转入专业学习条件的;
4.因学校专业调整、停办等原因,无法在原专业完成学业的,可按学科、专业相近原则转入新专业。
(四)二年级本科生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转专业的,应降级转专业。
三、我院各专业转入计划、申请准入条件
(一)2026 年秋季各专业转入计划
专业名称 | 转入接收计划人数 | 专业备注限制 |
智能建造 | 14 人 | 工科专业,仅限理工类生源,不接收文科、艺体类学生 |
测绘工程 | 7 人 | 野外测绘实训较多,仅限理工类 |
城乡规划 | 5 人 | 本专业高考文理通招,普通文科、普通理工类生源均可申报 |
注:拟接收转入学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该专业当年招生人数的10%。
(二)统一基础准入条件(须全部满足)
1.思想品德良好,学习态度端正,学业基础符合转入专业培养要求;
2.遵守校纪校规,无正在生效的纪律处分;
3.身体条件符合拟转入专业培养及体检相关要求,能够适应转入专业教育教学;
4.入学已满一学期;
5.在校期间转专业次数未超出学校规定限制,无其他不符合转专业规定的情形。
(三)考核科目、考核形式与评分标准
1. 考核实施规则
(1)专业有效申请人数>转入计划数:执行加权综合计分
综合总分 = 公共必修均分 ×30% + 笔试成绩 ×50% + 面试成绩 ×20%,按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;
(2)专业有效申请人数≤转入计划数,或休学创业复学、创新创业成果突出符合优先转专业政策学生:仅需面试成绩≥60 分即可录取。
2. 笔试考核(占总成绩 50%,满分 100 分)
笔试科目:专业综合基础,分两套试卷差异化命题。
考核形式:闭卷笔试,时长 90 分钟;笔试低于 60 分直接淘汰,取消面试资格。
考试大纲及组织实施方式,由教务处统筹组织我院研究确定,具体根据转入报名人数再另行通知。
3. 面试考核(占总成绩 20%,满分 100 分)
(1)面试小组:3 名及以上专业教师组成,全程录音、留存评分表;
(2)统一评分维度:
①转专业动机、学业与职业规划 30 分。
②综合素质、语言表达、心理素质、专长等方面综合表达、专业适配度 40 分。
③学习自律性、能否适应专业课程与实训 30 分。
(3)城乡规划文科考生面试增加人文规划、城市空间认知提问;理工类考生侧重专业认知、工程技术基础提问;面试低于 60 分不予录取。
4. 公共必修课程平均成绩(占总成绩 30%)
以教务系统已修全部公共必修课原始平均分折算百分制计入总分。
5. 同分排序规则
综合总分相同,依次对比笔试成绩、面试成绩,分数更高者优先录取。
6. 其他
(1)需参加面试的申请者,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者。
(2)学校《邵阳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(邵院政字[2026]8号)等文件中规定不能申请转专业的情况。
四、工作流程
7 月 3 日 10:00 前:本方案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定稿,报送教务处学籍科审核,审核通过后在学院官网、班级群全文公示;
6 月 25 日 — 7 月 1 日:学生线上自主填报转专业申请,登录指定网址(https://www.wenjuan.com/s/Ev2i223/#,统一访问密码:2026),在线填报2026年秋季邵阳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登记表并完成提交,申请提交后原则上不得更改申报专业。原则上,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提交申请。
9 月 7 日 10:00 前:已完成网上提交转专业申请的学生将《邵阳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》及相关佐证材料交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5207赵芳老师处,逾期不再接受材料。
9 月 14 日 10:00 前:完成拟转出申请材料初审并统一报送学生材料至教务处;
9 月 16 日 10:00 前:学院教学秘书前往教务处学籍科领取本院全部申请学生材料;
9 月 17 日 12:00 前:学院完成学生资格复核,分专业、分文理科公示并通知考核资格通过名单;
9 月 19 日:分试卷批次组织专业综合基础笔试;
9 月 20 日:分组开展面试,同步完成全部成绩核算;
9 月 20 日起:公示拟接收学生名单,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,公示内容包含姓名、考生科类、原专业、拟接受专业、成绩、录取情况等;
9 月 24 日 10:00 前:公示无异议后,将拟转入汇总表、全套考核佐证材料纸质 + 电子版报送教务处学籍科;
学校审定、全校公示完成后,配合教务处完成学籍异动、专业课程分层衔接、学业指导工作。
五、工作纪律与材料报送要求
1. 所有工作人员、专家严禁偏袒打分、弄虚作假、泄露笔试试题;考核全程留痕,所有原始材料归档备查;
2. 材料报送要求:纸质版统一装订报送至一办教务处学籍科;电子版压缩包发送邮箱;
3. 严格遵守各时间节点,逾期未报送材料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转入计划;
4. 录取学生入学后按照对应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学费;转专业结果一经学校审定,原则上不得转回原专业。
六、咨询联系方式
1. 咨询地点: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教务办公室(求真楼5207室)
2. 对接人员:学院教学干事赵芳
3. 咨询电话:13922751560
4. 咨询时段:工作日上午 8:30-12:00,下午 15:00-17:30
七、附则
1. 本方案中智能建造、测绘工程严格执行学校规定:未实施新高考改革省份的文、理专业不得互转,仅接收理工类生源;城乡规划专业高考文理通招,不受本条文理互转限制,普通文科、普通理工类学生均可申报;其余所有条款严格遵照《邵阳学院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》《邵院教通〔2026〕48 号》执行。
2. 本方案经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集体审议通过,报教务处审核后生效,仅适用于 2026 年秋季学期本科转专业工作。
附件:关于做好2026年秋季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(邵院教通〔2026〕48号 )
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
2026年6月30日